关于如何正确维权,韩国可能需要向李志学习

在多年的维权过程中,李志都以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零容忍”姿态,跟各种侵权现象死磕,成为了音乐圈公认的维权先锋。

作者:范志辉

音乐圈的侵权事件早已经屡见不鲜,无论是刚入行的新人还是已经成名的大咖,或多或少都遭遇过此类情况,且屡禁不止。而几天前,韩国政府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通过立法的形式正式将维权的主体升级到国家层面。

对此,网友纷纷评论表示,“那我可能要支持一下子了”、“硬生生逼的人家上升到立法的程度”、“虽然有点丢人,但表示支持”等。

就国内混乱的版权市场来说,这对于治好国内音乐圈的“抄袭病”“侵权病”, 或许有所借鉴。但关于如何正确维权,韩国可能还需要向我国民谣音乐人李志学习。

被逼无奈的立法维权

据韩国YTN电视台1月31日报道,由韩国教育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议员李东燮提出的《文化内容产业针型阀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于30日在国会获得通过。据悉,两部法案将从今年7月30日开始实行,以跨部门合作的方式解决侵权问题。

同时,该议员还提到,“中国自己积累着经验,正可怕地追赶着我国。经过这次通过的法案,我们可以更加积极地保护我们的文化产品和音乐知识财产权了。”

很明显,这两部法案的出台是在“限韩令”等特殊背景下,韩国政府为保护韩国电视节目和音乐产品等知识产权不被侵犯出的“狠招”。

而就在法案通过的前2天,韩国娱乐公司Mnet针对爱奇艺自制综艺《偶像练习生》涉嫌抄袭《Produce101》发布了声明。声明指出,《偶像练习生》从节目理念到结构、赛制、节目模式等各个要素都与《Produce101》高度类似,并且Mnet并未与爱奇艺有任何性质的版权合作。

图片来自Mnet官网

而去年夏天爆红的《中国有嘻哈》,也同样收到了Mnet公司的质疑,称爱奇艺并未从其母公司CJ E&M处购买相关版权,并对于《中国有嘻哈》节目组没有正式购买版权就原样照搬《Show Me The Money》的行为感到非常遗憾。

而国内版权侵权的缘起,可以追溯到前些年国内的版权引进风潮。

早在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就从荷兰引进了《The Voice 》节目模式,并成功将《中国好声音》打造成当年综艺黑马;次年,湖南卫视也向韩国MBC电视台购买了《我是歌手》的节目版权,成功与前者在国内的音乐综艺市场平分秋色。

不过,从2016年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开始,明确限制了引进境外版权模式的数量,希望国内电视节目能自主创新。不过就近年来出现的争议来看,这种倒逼式“创新”的背后,“抄袭”的影子始终阴魂不散。

网友整理:2012-2017年被抄袭的韩综

而面对不断出现的抄袭质疑,国内平台大多以创意借鉴为由予以否认。韩国KBS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即便是向广电总局申诉,得到的结果也往往会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当然,除了综艺节目,歌曲领域也存在抄袭的情况。

比如,2016年,国内男团SWIN-S的第一张迷你专辑抒情曲《For You》就被质疑抄袭韩国歌手禹智皓的单曲《我是你 你是我》;去年嘻哈人气选手徐真真的《东莞市歌》疑似抄袭韩国偶像团体歌曲《Best Place》,相似度更高几乎是全曲雷同。

徐真真

可以预见的是,相较之前韩国的“遗憾”“质疑”阶段,今后无论是综艺节目还是音乐作品,国内的版权抄袭将面临更多层面的监管,以及更高的侵权成本。

单刀赴会的维权先锋

2011年情人节前后,因为做唱片赔了不少钱,李志拖着几大袋没卖出的唱片跑到荒郊野外,一把火烧了干净,并发誓再也不做实体唱片。他将烧碟的全程拍成了纪录片,背景音乐用的是齐秦的《把梦烧光》,片子传到网上后,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纪录片截图

其实那会实体唱片早就不行了,无论是音乐人还是唱片公司,都被盗版音乐打倒在地、苟延残喘,李志以这种类似行为艺术的方式向公众表达自己的愤怒,也是迫不得已。

而在一年前的2010年,李志就联合张佺、张玮玮、郭龙、小河、周云蓬、钟立风、刘东明、万晓利等民谣音乐人做起了维权的工作,打响了独立音乐人在维权领域的第一枪。后来,他甚至还放出类似“非正版,否则绝不合作”的豪言。

而最为知名的便是2017年与某音乐平台历时2年的维权案件。虽然李志方面获得胜诉,但最后算账却发现自己还倒贴了1616元。一方面表明了国内侵权成本之低令人震惊,另一方面更表明了李志在维权上的死磕精神。

细数这8年来,李志的维权对象从音乐平台、电视节目到网络视频平台,基本是能用到音乐的领域都打过交道。在看到音乐行业的同行被侵权时,李志也坚守着“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公民基本立场,站出来伸张正义,跟侵权斗争到底。

李志经纪人迟斌在采访时曾提到,“我们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跟某一家公司或某一个产品死磕,我们需要业内重视音乐人的付出,并且在想尽所有的办法创造一个模式,一个独立音乐人靠音乐也能生存的模式。”

可以看到,在多年的维权过程中,李志都以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零容忍”姿态,跟各种侵权现象死磕,成为了音乐圈公认的维权先锋。

在版权产业的大视角下,无论是综艺节目还是音乐作品,创作者作为产业的价值起点,都需要被保护和尊重。而在如何正确维权这点上,多年来采取“忍气吞声”态度的韩国可能还需要向李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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