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上海正式施行“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条例,过去一年,食品安全问题备受申城市民关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来自黄浦代表团的许丽萍代表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超市及食品企业”过期食品销毁监管的建议》,建议对过期食品或原材料销毁不符合法律或制度要求的企业,及时进行曝光并实施处罚。
在该议案中,许丽萍代表透露,2017年9月12日晚,她曾参加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暗访)活动。他们在某超市挑选出六类保质期为一天的食品,通过查询台账(每天进货和销售记录),推断当日未销售的食品数量。按照规定,保质期为一天的食品,如当日未销售完毕即应予以销毁。但是,代表和政府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一起查看销毁记录时,却难以将视频记录食品品种和数量与应销毁食品品种和数量一一对应,且销毁时也未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要求采取染色和毁形。
在2017年11月1日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暗访)活动中,代表们随机进入一家蛋糕面包生产企业,发现上述问题同样存在。
“上述超市和生产企业在过期食品和原料销毁时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并不属于个案,是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风险点,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且集中式的治理并不能取代长效机制。”许丽萍代表在议案中指出。
因此,她认为,政府管理部门应设计细化的管理制度,如销毁视频和销毁记录的标准化,并通过培训让每个企业知晓;对已构建食品安全平台系统的企业其过期食品的销毁视频和记录,政府监督部门可通过远程系统实施随机查看,旨在对风险源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企业出现侥幸心理;同时对高风险食品(如保质期为1-2天的食品)应进行重点监管。
对过期食品或原材料销毁严重不符合法律或制度要求的企业,她建议政府应及时曝光并实施处罚;对规范操作的企业应予以激励表扬;通过信息公开,消费者选择讲信用的企业,倒逼企业规范化运作。
另外,从节省资源、物其所需的角度出发看,许丽萍代表指出,一边是大型超市许多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甚至是高档食品)难以销售,商家很痛苦;一边是社会上许多人难以通过相对便宜的价格获得之。因此搭建平台强化有序有效促销很重要,可大幅度减少过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