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有哪些共性问题?环保部: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突出

2017年12月28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召开2017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表示,目前,第一轮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正在进行中,实现了中央环保督察对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12月28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召开2017年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表示,中央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目前,第一轮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正在进行中,实现了中央环保督察对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

此外,目前京津冀、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个省份已经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了省(区、市)人民政府审议。2018年,环保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其余16省份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同时开展勘界定标试点,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确保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如何看待采暖季以来一些村庄和社区出现天然气不够、来气不稳的情况?

对于进入采暖季后,陆续有媒体报道在京津冀区域的一些村庄和社区,出现了天然气气量不够、来气不稳等情况。刘友宾表示,环保部关于煤改气和清洁供暖工作的态度是一贯的,就是把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头等重要的民生大事。对于一些地区一度出现的因天然气短缺等问题影响群众取暖的情况,环保部高度重视。

现场检查发现,在已完成“双替代”改造任务的村(社区)中,确实有一些地区曾经出现过气源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大部分各地已经通过协调增加气源、采取燃煤或者电热器等临时性措施积极予以解决。对于督查中发现的仍未有效解决群众供暖的村庄(社区),环保部督查组现场驻点督促落实,问题不解决不撤离。截至12月20日夜间,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这些地方的居民供暖全部得到保障。

在这次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中,不少老百姓反映说,煤改气(煤改电)后,再不用半夜起来加煤了,屋子暖和了,也干净了,感觉生活质量提高了。地方政府也认为,“双替代”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一些专家、学者表示,发达国家治理大气重污染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使用清洁能源,这也符合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实际, “煤改气”的方向是对的,效果是明显的,让农民摆脱烧煤、烧柴火是历史性的进步。能源专家分析了今年一些地方出现的气源供应紧张的原因后认为,“煤改气”并不是导致今年气源供应紧张的主要原因。

清洁供暖,温暖过冬,两者并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是“亲家”而不是“冤家”。“煤改气”、“煤改电”既是为了改善空气质量采取的能源转化,也是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措施,是一项不折不扣的民生工程。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保部等十部委共同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规划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其中“2+26”重点城市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这为今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指明了方向。

刘友宾表示,我们相信,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替代工作,一定会好事办好,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农村地区人们群众生活水平,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中央环保督察中,有多少企业因为不满足条件被停产或者停工?

有记者问:在环保督察中有多少企业因为不满足条件被停产或者停工,现在有多少企业已经完成整改?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对此表示,关于企业停工停产情况,我们也做了分析,确实有少数停工停产的情况,实际上就是8、9月份舆论反映比较多的“一刀切”问题。关于“一刀切”的反映,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随着环保督察执法的深入推进,督察震慑、警示效果日益显现,在督察进驻前后,确实存在个别地方,尤其是个别基层党委、政府,由于担心督察问责,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方式应对督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这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的“高级黑”。从实际情况看,发生这种情形是个别的、局部的、短时的,是典型的地方环保懒政行为。对此我们坚决反对,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要求地方举一反三,严肃处理。

二是,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全面铺开,震慑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种利益诉求纷繁复杂,一些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不时夸大事实,进行不实炒作,混淆视听。对于这种问题,中央领导同志也很重视,专门做过批示,我们专门组织去调查,一个一个调查,要求地方查清情况、澄清事实,及时发布真相,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比如,在第三批督察中,有舆论反映浙江绍兴造纸企业停产导致纸制品价格大幅上涨,经过查实,3600家只有10家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停产,没有影响纸制品价格。

刘长根称,针对企业停工停产情况,我们做过分析,都是依法依规确确实实需要停的,确确实实需要整改的,都是群众反映特别强烈且无法整改到位的。对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方式应对督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我们在督察中就已坚决予以纠正。

“大气十条”收官之年,各地能完成任务么?

有记者问,今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目前“大气十条”的整体进展怎么样,有没有哪些地方没有完成任务,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有哪些计划和安排?

刘友宾对此表示,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大气十条”里面确定的大气质量改善目标主要有几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还有大家很关注的一个数字:北京市PM2.5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刘友宾表示,“大气十条”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强有力领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大气十条”实施成效显著。大家的观察和监测数据是比较吻合的,我们也刚刚发布了11月份空气质量的情况,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5.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下降30%以上。2017年1月-11月,全国PM10比2013年同期下降21.5%,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分别下降38.2%、31.7%、25.6%,其中北京市PM2.5浓度接近60微克/立方米。

刘友宾称,专家们分析认为,“大气十条”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能够实现。当然,我们并不会因此而沾沾自喜,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部分地区、部分时段环境空气质量超标问题仍然突出;二是区域进展不平衡,部分省份工作相对滞后;三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公路货物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转变,污染物排放量大。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在重污染天成因方面取得哪些研究成果?

有记者问,目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在重污染天气成因方面取得了哪些研究成果?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发挥了哪些作用?

刘友宾对此回应,今年9月份环保部正式启动了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攻关项目。目前,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的4个专题、28个子课题已经全部启动,大型立体重污染天气综合观测计划已经实施。各项研究工作进展顺利。

专家们对秋冬季大气重污染的来源与成因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专家分析认为,燃煤、机动车、工业生产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PM2.5重污染的主要来源。其中,燃煤排放是冬季首要来源,对重污染期间PM2.5的贡献可高达50%左右。今年入秋以来几次重污染过程,硫酸盐在北京市PM2.5中的占比降至约10%甚至更低,表明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已取得成效。同时发现,硝酸盐在北京市PM2.5中的占比高达30%以上,表明机动车等排放的氮氧化物对硝酸盐的贡献凸显,需进一步加强管控。

专家们的研究还发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PM2.5爆发式增长成因可概括为本地积累、区域传输和二次转化3种类型。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三种类型贡献比例不同,相互混合。在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城市,如石家庄、唐山、邯郸等,一旦出现不利气象条件,往往出现本地积累型重污染。而含有高浓度PM2.5的污染气团在主导风向作用下漂移,与局地污染叠加,导致下游城市出现重污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在适宜条件下快速反应生成硫酸盐、硝酸盐、二次有机气溶胶等二次颗粒物,并伴随吸湿增长,进一步加剧PM2.5污染,造成二次转化型重污染。专家认为,北京市秋冬季PM2.5爆发式增长往往是以上3种污染类型的叠加。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和进展,但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仍是重中之重,是一块硬骨头。应该说现在随着专家们的不断介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秋冬季大气污染难题正在顺利破解之中。

根据监测显示,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1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8.5%,同比上升31.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2%。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1月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了一次重污染过程,启动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由于各地及时落实减排措施,联合行动,精准应对,大大降低了重污染过程的影响,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在20%左右,污染浓度峰值比预测要低,持续时间也相对较短,成为今年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典型案例。

刘友宾认为,这些变化表明,“大气十条”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是有效的,方向是正确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成效是明显的。这些成绩的取得,和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专家们的工作和贡献密不可分,也进一步增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信心。​​​​

如何避免中央环保督察组离开后地方放松整改,督察效果大打折扣?

对于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督察进驻时,地方都很重视,积极配合督察,推进整改。但也有人担心,督察结束后地方会松下来,可能会“一阵风”,督察效果会大打折扣。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关于地方放松整改的问题,在环保督察之初,特别是第一批、第二批的时候,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少数反弹的问题,也收到过一些举报。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环保督查组想了很多办法,比如,有一个清单式调度,把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内容分为几个方面:一是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这个月针对督察整改的批示情况、现场督办情况;二是地方出台重要的政策、法规、制度等长效机制情况;三是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每个省份都有几十项、甚至上百项整改任务,我们每个省都会选择重点问题,盯住地方上报整改情况;四是一些部门和地市,作为整改主体责任,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五是地方党委政府的督办情况,也要上报。

第二个是点穴式专项督察,江苏南通督察整改不力被问责的情况,就是这一类专项督察。此外,还有一套约谈机制,谈了以后问题整改公开约谈,我们配套的通报、函报、问责、约谈等措施,推动地方强化整改的长效还是起到很好的作用。

还有一招,就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信息公开做的很具体,要求地方的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落实情况等都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制度设计上是不达目的绝不松手,绝不能把督察变成一阵风。从调度结果来看,各地对整改工作非常重视,整改工作还是做的很扎实的,效果也是很好的

中央环保督察发现地方存在哪些共性问题?

刘长根介绍,督察中确实发现,各地都有一些环境问题比较典型,也有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一些地区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不到位,一些流域,特别是一些支流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二是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直排、垃圾乱堆等问题十分普遍,重点督察的30余个城市,每天累计直排生活污水1200多万吨。前一段有人讲我们国家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取得很大进展,实际上我们国家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尤其在基础设施建设,这是第二个共性问题。

三是一些自然保护区违规审批、违规建设,还有许多采矿采石采砂造成的区域性生态破坏,以及只开发、不修复等问题较为常见。我们督察发现,有的省矿山治理保护金大量沉淀,大量生态破坏老旧矿山,废旧矿山没有修复,我们这方面的意识还不够。

四是水资源过度开发,围湖占湖、拦坝筑汊、侵占岸线、毁坏湿地、违法填海等水生态、水环境破坏问题多发频发,在一些地方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这段时间第四批督察反馈中提到的填海问题比较热,比如在海南、山东等省份都存在这些问题。

五是工业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个是工业园区污染问题没有解决,一些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成了污染排放集中区,今年约谈江西景德镇就是这方面问题,我们以前通报的江苏连云港也有这个问题。另一个方面就是,许多地方“散乱污”企业量大面广、污染严重。不仅仅是京津冀,其他地方也有,这些企业量大面广,污染严重,成为进驻期间群众举报的热点。所以工业污染仍然是治理环境的重中之重。

六是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均存在差距,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农村环境问题重视不够,不督促、不办理,不督察、不解决。

中央环保督察问责雷声大、雨点小?问责情况公开不足?

有记者提问称,追责问责是中央环保督察一项鲜明特征,每次公开相关情况都会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但是,一直以来也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例如有人说中央环保督察问责雷声大、雨点小,对象都是“小虾米”;也有人说看到的仅仅是问责人数,不知真假;还有人说问责重点不在环保系统自身,反而在其他部门,是否有失公允。

刘长根回应称,对于环保督察来说,推进具体环境问题整改和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是“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必须同步推进,一是解决具体问题,一是形成长效机制,两者缺一不可。中央环保督察问责大致分为三个情形:

一是督察进驻期间,即边督边改过程中,地方根据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问题,对存在失职失责的进行问责。第一轮边督边改共计问责18199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75人,科级6386人,其他人员10938人。由于是群众身边的问题,问责对象更多是基层干部。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类问责不但能够推动解决具体环境问题,还能有效强化基层环保意识,起到消除“中梗阻”,打通环保工作“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二是进驻结束之后,督察组会向地方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第一轮督察共向地方移交了387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这部分问责更为注重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目的在于倒逼党政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第一批8省(区)问责情况已向社会公开,包含130名厅级领导干部,其中有24名正厅级干部。截至目前,第二批督察移交问题问责工作基本完成,从整体来看,和第一批相比,问责力度加大,将来同样会向社会公开。

三是在整改过程中,地方主动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开展问责,或是根据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这类问责侧重于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

关于问责其他部门的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山水林湖田草是生命共同体”,中央环保督察是综合性的督察,是“大环保”的概念,所以不管是环保部门,还是其他部门,只要失职失责,都要进行问责。以边督边改问责为例,涉及地方党委领导干部1488人、政府4254人、相关职能部门6638人,另有国有企业、基层社区、村委等相关责任人员约6000人。在相关部门中,问责环保部门2612人,国土923人,林业804人,水利580人,住建433人,农业369人,城管337人,安监159人,工信155人,交通118人,公安56人,发改50人,旅游42人,基本涵盖环保的各个方面,体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不存在有失公允的问题。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