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色小镇国家政策推进历程,我们整理了这篇

特色小镇政策的全面总结。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大力推动特色小镇建设,短短几年内,特色小镇建设浪潮席卷全国,已成为投资热点。

2015年4月,浙江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对“特色小镇”的概念做了界定,即“特色小镇是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

可以说,特色小镇的发展与政策的导向是紧密相连的。我们整理了国家层面对特色小镇扶持的政策推进历程,希望能通过回望这个历程理清其脉络,并为我们拨开未来的迷雾提供支持。

2015年09月

国家领导人就浙江特色小镇建设做重要批示。

特色小镇建设建设是:供给侧改革的重大创新;新型城镇化的创新发展模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尝试;新常态经济升级转型的重大抓手;大有可为,各地应因地制宜借鉴。

2015年10月

中共中央《关于定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提出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2016年02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提出加快特色小镇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小镇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民俗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镇,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近城镇化。

提出四种土地利用机制:

一是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得的建设用地可用于特色小镇建设。

二是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允许存量土地使用权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背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用于特色小镇的建设。

三是因地制宜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充分利用土地。

四是完善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6年02月

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城镇化和特色小镇建设有关情况及经验。

介绍新型城镇化和特色小镇建设有关情况,并就浙江、贵州推进特色小镇的做法,云栖小镇、旧州镇各自特色,做了经验介绍及推广。

2016年03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提出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

2016年07月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制定了2020年的培育目标。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科技教育、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

提出两条支持渠道:

一是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

二是政策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

政府财政资金第一次较为系统地对特色小镇给予支持。

2016年08月

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进入推进阶段。公布了特色小镇的申报程序、申报标准及推荐材料,要求全国32个省/市/区推荐。

2016年10月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改委、住建部

联合召开特色小(城)镇建设交流经验会。

会议指出,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的理念在于“新”,核心在于“特”,根本在于“改”。

2016年10月

住建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

全国第一批特色小镇培育名单公布。各地推荐基础上,经专家复核,会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认定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等127个镇为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

2016年10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明确区分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特色小镇主要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该文件指出,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项目、资金、政策等的支持力度。

2016年10月

住建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发布《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提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明确支持范围,建立贷款项目库,加强项目管理。指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要积极配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普及政策性贷款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2017年01月

住建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共同签订《共同推进小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国开行与住建部在新型城镇化诸多领域开展了密切合作,积极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廓、海绵城市、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和特色小镇建设。

截止2016年末,国开行新型城镇化贷款余额1.04万亿元,支持小城镇建设项目439个,评审承诺额3773亿元,累计支持山西平遥、浙江乌镇、贵州青岩古镇、苏州吴江七都小镇等一批重点知名古镇、古街区建设。

2017年04月

住建部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共同推进小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全牌照优势,帮助小城镇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参与建设的企业做好融资规划,提供小城镇专项贷款产品。根据小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和项目特点,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租赁、保险资金等综合融资服务。

2017年05月

住建部与光大集团签订《共同推进小城镇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统筹规划、机制共建、信息共享”的原则,支持全国1000个特色小镇和各省(区、市)重点培育的特色小镇建设,而在具体模式上,除了信贷投放,光大集团还将通过旗下基金、产业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色小镇培育建设。

2017年05月

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提出六项推荐标准:

1.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能较快发展起来。

2.实施并储备了一批质量高、带动效应强的产业项目。

3.镇规划编制工作抓得紧,已编制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达到了定位准确、目标可行、规模适宜、管控有效4项要求。现有规划未达到定位准确等4项要求的已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4.制定并实施了支持特色小镇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了市场主导、政企合作等良好政策氛围。

5.实施了老镇区整治提升和发展利用工程,做到设施完善、风貌协调和环境优美。

6.引入的旅游、文化等大型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建设的道路、公园等设施符合群众需求。

2017年07月

住建部发布《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

提出特色小镇培育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地方存在不注重特色的问题。各地要坚持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

并提出三项要求:

1.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

2.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

3.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2017年08月

住建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

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培育名单公布。在各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和公示,认定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等276个镇为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

目前,国内关于特色小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仍不完善,导致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种种困境。但我们相信,随着实践的发展,解决方案会越来越清晰,中国的特色小镇发展体系必将日臻完善,特色小镇的发展道路也会越来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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