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再遭保险业三连击 互联网寡头垄断风险引监管关注

2017年的携程,似乎总是不太平,10月被女星带头炮轰捆绑消费之后,亲子园风波又再度将其推上风口浪尖,而如今,其又被保险监管怒怼。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2017年的携程,似乎总是不太平,10月被女星带头炮轰捆绑消费之后,亲子园风波又再度将其推上风口浪尖,而如今,其又被保险监管怒怼。而去哪儿网旗下的保险经纪公司,深圳众诚泰保险经纪公司,也已经成为北京十一贝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的携程,似乎总是不太平,10月被女星带头炮轰捆绑消费之后,亲子园风波又再度将其推上风口浪尖,而如今,其又被保险监管怒怼。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携程遭遇保险业三连击

保险业与携程相爱相杀,由来已久,后者作为国内最大的在线旅行平台(OTA平台),独占流量、场景优势,保险公司要想发展旅行类场景保险,例如航意险、航延险等,携程这类OTA巨头,自然是无法忽视的存在。

携程也很早就嗅到了保险销售中的巨大商机,于是挟场景以令险企,手续费愈发高涨,后来还效仿百度“竞价排名”模式,同样的产品,肯出更高手续费者方可承接。偏偏保险业还有着根深蒂固的“规模冲动”,有时为了冲刺业务,也只能任人宰割。

如果说携程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还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么其对于消费者的捆绑销售以及隐瞒关键投保信息的做法,则涉嫌违法,屡被诟病。

12月1日,上海保监局官网连发两道处罚决定书,称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未明确披露承保公司、代理销售主体”以及“未明确披露产品条款信息及批备编号”的情况,违反了《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警告同时,两张处罚决定书还对其累计罚款40万元。

这还不算完,就在上海保监局发布两张处罚决定书后不久的12月3日,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还在2017凤凰财经峰会上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批评,他称:

某些OTA(Online Travel Agent)平台在销售自身商品时强制搭售保险产品,在流程安排、技术设置上也没有对消费者进行充分告知,或者对消费者拒绝搭售服务设置了重重阻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虽然没有直接点名,但作为OTA行业老大,又刚刚因此受罚,携程显然难以置身事外。由于种种行为,一直备受争议的携程,从今年10月开始更是风波不断,先是被炮轰捆绑消费,后又因亲子园虐童事件再度站上风口浪尖,而如今更是遭遇来自保险监管部门的三连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巨头携程,似乎深陷舆论泥淖。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携程显然已经根据监管意见对有关销售流程进行了修正。『慧保天下』尝试通过携程APP购买机票时发现,已经没有捆绑销售保险的情况,而可选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所属保险公司的信息也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呈现。

你以为是一家旅游公司,其实是一家“保险公司”

“流量变现”是互联网平台实现利润的必经之路,正所谓“挂羊头,卖狗肉”。对于携程、去哪儿等OTA企业来说,天然是销售航意险、航延险等旅行类保险产品的绝佳场景,因此,通过销售保险变现,就成为了这些OTA企业的共同选择。

早在2011年携程就设立了携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而后起之秀去哪儿网也在2013年获批保险经纪牌照——深圳众诚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除了携程、去哪儿,其他OTA企业,也纷纷涉足保险销售领域:2013年,途牛网获批保险经纪牌照,成立途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同程网则拥有了天圆地方(北京)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OTA企业对于保险业务相当重视,2015年10月,携程宣布与去哪儿合并,而合并之后,两者第一个大动作就是在2016年初联手打造保险战略平台,声称要通过IT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为传统保险业服务。

一些了解携程保险业务的人士认为,保险业务已经成为携程最重要的业务收入来源之一,有人士甚至表示,保险业务在携程全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已经达到了15%。

『慧保天下』在携程披露的年报中并未发现相关数据,不过,也发现两组较为确切的数据,或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问题。

《2014年中国保险年鉴》显示,携程保险代理在2013年总共实现4.37亿元的保险业务收入,净利润也达到了将近1700万元。而这一年,携程公布的财报显示,其全年的净营业收入为54亿元。

携程与去哪儿于2016年初联手启动保险战略平台时,也曾透露一个数据:两家网站的保费规模已经达到50亿元,年保单超过2亿单。而2015年,携程的净营业收入为109亿元,去哪儿全年总营收为41.71亿元。

此外,保险业务对于OTA企业的利润贡献度也不可小觑,有媒体曾公开报道称,“携程旅行网国际机票事业部高管曾坦言,携程旅行网卖一张机票赔3块钱,如果不搭售保险,携程也许无法支撑巨大的运营成本,更谈不上盈利”。

如果上述说法成立,则意味着保险公司泣血付出的高额手续费,已经成为携程正常运营乃至盈利的重要支撑。

“大家都以为卖机票卖酒店是其主营业务,其实保险才是。”一位保险业界人士这样感慨。

保险业务对于OTA企业来说如此重要,其对于保险公司的强势态度似乎变得更加容易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携程、去哪儿对于保险业的野心还不仅仅局限于“卖保险”。一家有着浓重的携程、去哪儿烙印的、名为“北京十一贝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已经开始引发越来越多保险业界人士的关注。该公司创始人兼CEO为去哪儿执行副总裁杨威。杨威同时也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其余5家法人企业股东中,除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外,其余4家,均为携程、去哪儿高管控制企业。

而去哪儿网旗下的保险经纪公司,深圳众诚泰保险经纪公司,也已经成为北京十一贝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资料显示,“北京十一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总部位于北京,隶属于携程集团,由原去哪儿保险服务平台蜕变而来。目前,十一贝已经与一百多家保险公司形成深度合作,利用大数据及数学模型进行用户画像和分析,精准匹配消费者、渠道及产品,致力于实现基于细分人群的个性化定制保险产品,提升用户体验,解决行业难题”。

这意味着,携程正有志于进一步深耕保险产业链。

十一贝股东信息

挑战现行监管秩序,保监会副主席直指保险科技四宗罪

OTA企业通过保险业务大发其财,与之合作的保险公司却因高企的手续费率叫苦不迭。据了解,目前通过OTA企业销售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最高的险种是赔付率较低的航意险,一般都在80%-98%之间,有的甚至还高达99%;赔付率较高的航延险手续费率略低,但一般也在60%、70%左右,且由于该险种赔付率较高,最终综合成本率往往达到100%以上,险企亏损严重。

诸多保险业人士为此愤愤不平,认为OTA平台“店大欺客”,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业务合作“一个巴掌拍不响”,险企也应从自身的发展思路方面寻找问题以及解决之道。

在竞争愈发激烈的时代,互联网流量以及场景资源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显得愈发重要,而这些流量以及场景资源又牢牢掌握在各类互联网平台手中。对于这些平台而言,变现是必然选择,掌握了场景,就掌握了话语权,而这种话语权又与其流量成正比。

其实,保险公司忌惮的互联网平台又何止携程一家,蚂蚁金服、腾讯、百度、京东……这些互联网巨头近年来均已经加大到了对于保险业的投入力度,中国平安董事长兼CEO马明哲曾经预言“未来最大的竞争对手是科技企业”如今看来已经成为现实,如何在互联网巨头的争夺中获得生存发展空间已经成为险企,尤其是中小险企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2017凤凰财经峰会上也对此问题予以关注,指出保险科技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已经为行业以及监管带来四大挑战:

一是潜在的寡头垄断风险。大型互联网企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远高于其他中小竞争者,赢者通吃的现象在保险科技领域更加突出。从近期发展趋势来看,中小竞争者或者被收编,或者被市场挤出,长远看不利于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的保护。从产业链来看,部分平台依托用户、流量优势形成的市场地位,在与金融机构合作中处于强势,抢占了金融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的话语权,金融机构沦为牌照提供方,极易造成金融风险脱离监管视野,形成外溢效应。

二是对金融安全的挑战。防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和互动性,金融科技可能带来业务、技术和网络的三重风险叠加,对金融安全和稳定产生更大冲击。一方面,一些机构借金融科技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依托互联网巨大的传播效应,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另一方面,大型互联网平台通过不断的产业整合和用户积累,在部分重要领域逐步具备了类似中央交易对手方的地位和功能,成为准金融基础设施的提供者,这类平台一旦出现风险事件,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灾难性影响。

三是对消费者保护的挑战。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追求利润的冲动比较强烈,同时自身风控能力较弱、内控制度不健全,加上监管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导致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比如,某些OTA(Online Travel Agent)平台在销售自身商品时强制搭售保险产品,在流程安排、技术设置上也没有对消费者进行充分告知,或者对消费者拒绝搭售服务设置了重重阻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四是对监管能力的挑战。随着新技术向保险业的不断渗透,包括产品设计、定价、销售、理赔等在内的几乎所有保险生产环节都在被重塑。现有监管框架基于传统作业模式,对保险科技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在部分领域还是空白,亟需加快监管政策研究和规则完善。与传统业态相比,保险科技领域潜在的风险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传染性,如何有效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风险、迅速处置风险,也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同时,部分监管者还未完全适应保险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速度,理念和思维的调整还没有到位,对如何防范风险和规范创新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办法和手段。

在梁涛看来,发展保险科技,在立足风险保障这一根源的同时,还必须维护金融安全的底线。

同时,梁涛还表态“加大对大型、特别是具有垄断地位的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力度,逐步将其纳入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此外,他也指出应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公平竞争的环境是加快发展创新的必要条件。在发展保险科技的过程中,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二是要有效保护消费者、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要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垄断企业侵害公众利益、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

来源:慧保天下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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