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十三五”计划新增城市更新用地不低于1170公顷

深圳龙岗规划期内计划新增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控制在1170-1560公顷,争取完成下限值1170公顷,不得突破上限值1560公顷。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发布《龙岗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的公告。

公告强调,深圳将积极鼓励开展各类旧区综合整治,推进以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要对象的拆除重建,逐步实现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居住环境和条件改善,提升公共配套水平。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深圳龙岗规划期内计划新增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控制在1170-1560公顷,争取完成下限值1170公顷,不得突破上限值1560公顷;“工改M0”类更新单元计划用地规模控制在160公顷以内,且不超过全区“工改工”总规模的60%;争取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980公顷。

该《规划》显示,龙岗全区更新潜力范围规模约9030公顷,其中,城中村更新潜力范围面积2773公顷,旧工业区更新潜力范围面积5950公顷,旧城区更新潜力范围面积307公顷。

截至目前,已列入更新单元计划的项目用地规模为1796公顷,本次规划划定的拆除重建类更新的空间范围为5148公顷,其中,与市十三五规划中划定的优先拆除重建区重合面积为3089公顷,占比60.0%;超出市十三五规划模式分区范围的面积约为374公顷,占比7.3%。综合整治类更新的空间范围约为4000公顷。

同时,规划期内争取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1200亿元,约占全市总规模的30%左右(含拆除重建、综合整治与功能改变等各类城市更新)。

此外,深圳龙岗在规划期内将通过城市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低于4.6万套,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不低于31.4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1200亿元,约占全市总规模的30%左右。

公告还明确,要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区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力争完成10个以上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合理提高居住建筑及产业(含研发)建筑面积,适度控制商业(含办公)建筑面积。

对于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项目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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