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品可卖?不存在!平安、友邦、中信保诚等出招“保险+信托”

保险金信托该如何定义?

 

2016年连发三文逐步收紧中短存续期产品,2017年又出台134号文彻底叫停快速返还年金/两全+附加万能账户的产品形式,人身险市场用于“冲规模”的主流保险产品悉数被叫停,人身险公司面临“无产品可卖”的窘境。

尴尬的局面如何突破?千万不要低估中国人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尤其是在事关“生死”的难关面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形容的就是人身险公司现在的状态,不断积极尝试各种产品,希望既能满足监管要求,又能帮助公司快速提升保费规模。

继“年金主险+万能主险”的产品组合被大多数业界人士认为是重要的突围方向之后,“保险+信托”也正成为多家险企新的发力方向,平安人寿、友邦保险、中信保诚人寿等均已推出类似产品,而据『慧保天下』所知,更多的公司也正在积极研究中。

不过质疑也迅速出现:

这符合当前保险行业“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吗?

操作流程是否合规?

中间的销售误导如何防范?

信托不保证收益,也不保证本金,收益怎么办?

……

取代“快速返还年金+附加万能账户”,“保险+信托”渐成新热点

就在很多业界人士还在愁眉苦脸,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134号文所带来的“快速返还年金+附加万能账户”产品组合大面积停售之时,另外一些保险公司却已经开始另辟蹊径,发力”保险+信托”。

9月6日,中石油旗下合资寿险公司中意人寿宣布与兄弟公司——同为中石油旗下企业的昆仑信托联合推出“臻传—保险金信托计划”。

无独有偶,平安人寿也正准备在2018年的开门红中推出类似产品组合,名为“传世臻宝”,多种产品都可以对接信托计划。

而中信保诚人寿也推出了“年金+信托”的产品组合:乐盈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生存金信托。

更多的公司也在密切研究之中……

这种“保险+信托”的产品组合在国内其实并非新鲜事物,2014年,中信保诚人寿(原信诚人寿)就联手兄弟公司中信信托联合推出国内首款“保险金信托”。

所谓“保险金信托”,也称人寿保险信托,是一项结合保险与信托的金融服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由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信托公司签订保险金信托合同,当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理赔时,由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依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按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将信托收益分配给受益人,并于信托终止或到期时,交付剩余信托资产给信托受益人。

在保险金信托的基础上,2015年,中信保诚人寿又推出了“生存金信托”,两种产品组合类似,只是保险产品不同,转入信托公司的资金从身故保险金变为了生存金。

该类型产品组合主要面向高净值客户,门槛相当之高。例如平安的“传世臻宝”,按照规定,其指定保单应交总保费至少要达到100万元;而另外一款终身寿产品,其保额必须达到200万元才可以对接信托计划,假设45岁男性投保该产品,如果选择5年交,达到200万保额,则每年至少需要缴纳保费19万余元。

据媒体报道,自中信保诚于2014年在国内推出该类型产品后,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2014年设立信托计划尚不足60个,但到2017年,已经超过了500个。中信保诚以信托产品圈住高端客户的做法,在业界引发效仿,之后,平安人寿、中宏人寿、中德安联、中意人寿等保险公司相继推出类似产品组合。

其中,平安人寿是在2017年开门红期间首度推出此类产品组合,对于结果也颇为满意。其开门红主推产品“赢越”年交保费30万以上的保单件数达到9122件,同比增长134%。这成为其2018年继续推动该类产品组合发展的最直接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合作的信托公司基本都是“兄弟单位”。平安人寿的合作方是平安信托,中意人寿的合作方是昆仑信托,而中信保诚人寿的合作方是中信信托,“肥水不流外人田”倾向明显。

引争议:“保险+信托”不符合“保险姓保”?收益其实不是主要目的

2018年开门红即将来临,保险公司绞尽脑汁备战,在主流产品面临停售的情况下,“保险+信托”的产品组合方式得到了更多的关注,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些质疑,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集中于:

“保险+信托”与“保险附加万能账户”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通过理财产品以提升保险产品本身的吸引力,这似与当下监管所倡导的“保险姓保”的理念不相符合。

不过支持者却认为,在成熟市场,对接信托服务是普遍配置,无需大惊小怪。据悉,在香港保险市场,很多保险产品都带有“信托条款”。不过据『慧保天下』了解,香港保险的信托条款,与内地保险市场渐兴起的“保险金信托”还有着本质区别。

香港保险的信托条款,只是保险合同中的一项条款,并非信托产品,签署该条款,只是意味着身故金可以分期支付给受益人。国内部分保险产品也带有类似功能,即身故金转受益人年金。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高净值客户选择“保险+信托”主要目的也并非高收益,因为“风险和收益是匹配的”,设立信托虽然有可能获得高收益,但同时也面临较高的风险——信托不承诺保底收益,也不承诺保本,与此同时,无论是设立信托,还是信托公司管理有关信托计划,都需要客户缴纳一定的费用。

以平安人寿的“保险+信托”产品组合为例,即便是选择最低档次的标准信托计划,至少也需要缴纳1.5万元的设立费,其每年所获得的收益,信托公司也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有观点认为,保险金信托,最大的特点在于降低了信托的门槛。据了解,目前国内的家族信托分为两种,一种为最低300万-600万的标准化家族信托,一种是3000万以上的私人订制的家族信托,也有的信托公司虽然是以需求为导向的最低门槛设置,但一般情况下,低于300万也是没有操作的价值。

而保险金信托则不同,由于保费与保额之间往往存在杠杆,所以只要保额能够达到家族信托的门槛就可以,这就等于变相降低了设立家族信托的门槛,有些甚至需要100万的保费即可。

另外,“保险金信托”吸引高净值客户的另外一个优势在于,其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来对保险收益进行更为细致的管理,而不是简单的分期支付,例如其可以明确规定孩子考入211大学方可获得XX元的费用等。而这是目前国内的保险产品所不具备的功能。

门槛高、客户认知度低、过程复杂、制度缺失……“保险+信托”发展阻力重重

保险公司对于“保险+信托”的觊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对于高净值人群的聚焦。经济高速发展多年之后,国内的高净值人群已经巍巍可观。

据2017年6月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的高净值人群数量达到158万人,与2014年相比,增加了约50万人,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3%,相比2012年人群数量更是实现翻倍。其中,超高净值人群规模约12万人,可投资资产5千万以上人士共约23万人。

相对于中国庞大的人口规模,158万并不是一个大数字,但这158万高净值人口却合计持有49万亿人民币的可投资资产,占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的1/3。

在2009年及2011年的调研中,“创造更多财富”均高居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目标首位。 2013年,随着高净值人士初步完成辛苦打拼事业的奋斗期,愈发看重如何更好保障自己和家人今后的生活,“保证财富安全”首次跃升首要财富目标,同时“财富传承”的重要性日益增强。近年来,“保证财富安全”、“财富传承”和“子女教育”一直作为高净值人群最关注的财富目标,“创造更多财富”则被挤出前三位。

而保险公司力推“保险+信托”其实也正是看准了这一趋势,所以可以看到,无论是平安人寿的产品组合,还是中信保诚人寿、中意人寿等公司,“财富传承”都是其推广“保险+信托”的产品组合时所主打的概念,而定位也主要是高净值人群。

根据《2017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保险也的确受到了越来越多高净值客户的青睐。

但尽管既如此,很多业内人士短期内仍不看好“保险+信托”的产品组合。

门槛高:

虽然中国的高净值客户已经高达158万,且掌握着全国个人可投资资产的1/3,但对于广大的保险代理人来说,这样的客户依然太过遥远。

客户认知度低:

虽然近些年该类产品发展速度较快,但数量依然有限,客户的认知度较低。保险金信托的期限短则数十年,长则数百年甚至世代传承,在选择是否设立保险金信托以及衡量各个保险金信托产品时,高净值人群往往会产生疑虑,“市场培育”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过程复杂:

保险产品本已经算是复杂的金融产品,但相对于信托,却是“小巫见大巫”,后者操作流程十分复杂,仅意向书就多达几十页,办理整个流程所需时间也较长,期间涉及专业的法律、税务等知识,也都需要专业法律、税务人士的辅助,而国内目前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士。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金顾问设立流程:

  制度缺失:

相对于国外较为完善的制度规则,我国还缺乏与保险金信托配套的法规及细则,一些保险金信托的操作流程游走在法律的模糊地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例如,有保险专业人士就质疑,如果说“万能险”也属于跨界经营,是保险和公募基金的结合,那么保险与信托的结合,怎样监管才能合规?

来源:慧保天下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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