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违规经营 证监会将启动投资者保护第四阶段活动

相关案例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市场主体违规销售,二是从业人员违规代客理财,三是非法投资咨询,四是非法期货活动。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9月15日,证监会在其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近日将正式启动资者保护专项活动第四阶段活动。

该阶段主题为“防范违规经营”。相关案例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市场主体违规销售,二是从业人员违规代客理财,三是非法投资咨询,四是非法期货活动。

证监会方面表示,借助这些案例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或接受相关业务服务前,要充分辨识主体资格,通过合法渠道确认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是否已取得相应业务资格,并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

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投资者应详细了解合同信息,理性衡量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夸大、诱人的虚假宣传保持警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也应当以适当性管理为原则,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有效管理和防控风险,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违规理财案件时有发生,涉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证监会于今年5月5日正式启动“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活动。

该活动聚焦于投资者权益遭受侵害的多发领域,以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事例为蓝本,以通俗易懂的案例为载体,阐明规则红线、风险底线,帮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了解证券期货法规知识,识别违法违规主体惯用的骗术和伎俩,增强守法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前三个阶段分别以“远离内幕交易”、“警惕市场操纵”“谨防违规信披”为主题,发布了37个典型案例。

证券期货系统各单位、市场经营机构也结合各自优势,围绕活动主题,从案例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易理解、能接受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别能力。

除了上述信息,今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还透露,近日证监会依法对1宗内幕交易案进行行政处罚。该案中,徐某、冀某峰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亮股份)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徐骏系徐某的近亲属,两人日常往来频繁,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徐骏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海亮股份”,没有违法所得;罡玉华与冀某峰为夫妻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罡玉华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及“冀某帆”账户买入“海亮股份”,没有违法所得。徐骏、罡玉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徐骏处以20万元罚款;责令罡玉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方面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持续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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