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伊朗制裁;中东航行自由;威胁行为;制裁范围

欧盟扩大对伊朗制裁,将“威胁中东航行自由”行为纳入制裁范围

当地时间5月22日,欧盟理事会决定扩大针对伊朗制裁的法律框架,将伊朗“威胁中东地区航行自由”的相关行为纳入制裁范围。

欧盟理事会当天发表声明称,此次修订是在欧盟原有的对伊朗限制性措施基础上作出的调整。修订后,欧盟还将针对参与或支持伊朗“威胁中东航行自由”行动和政策的个人及实体实施制裁。

根据修订后的法律框架,欧盟可对相关个人和实体采取旅行禁令、资产冻结等限制性措施,并禁止欧盟公民和企业向其提供资金、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

目前,伊朗方面对此暂无回应。伊朗管理霍尔木兹海峡的新机构“波斯湾海峡管理局”20日深夜在社交媒体发表声明,重申伊方涉该海峡的“管理监督范围”,强调船只在相关水域通行需与伊方协调并取得许可。

当地时间21日傍晚,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海军对外表示,过去24小时内,包括油轮、集装箱船和其他商船在内的31艘船舶在伊斯兰革命卫队海军的协调和保障下通过了霍尔木兹海峡。(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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