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将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纳入用途管制

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20日由国土资源部公布。这意味着,我国将协调各类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的相关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为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理念,我国将协调各类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的相关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

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实施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20日由国土资源部公布。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表示,管制办法体现自然生态空间管制的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协调现有各类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的相关制度,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管制办法重点明确生态、农业与城镇空间的转用管理和生态空间内部用途转化规则与要求,严格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农业、城镇空间,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强调通过空间布局落实生态空间保护目标,体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思路:国家通过制定调查标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标准、监管平台和用途管制规则,确保需要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在下级规划中得到落实;通过编制市县级空间规划,强化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落地管理。

据悉,全国将通过开展福建、江西、贵州、河南、海南、青海等地方试点,探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方法。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环保部、住建部等将整合建设国家生态空间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利用陆海观测卫星和各类地面监测站点开展全天候监测,掌握生态空间变化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土资源部等将共同对试点省进行评估。

来源:新华网 查看原文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