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六成天猫商家遭网络谣言诋毁 半数不敢维权

千牛头条针对天猫淘宝商家的问卷调查显示,有64%的店铺曾遭受网络谣言攻击。谣言“重灾区”集中在食品生鲜、美妆个护和母婴行业,其中近半数商家选择沉默,“怕越描越黑”。

“新媒体环境下企业名誉权保护研讨会”现场。会方供图

近日,微信公众号“东京新青年”发布致歉信称,《POLA天猫旗舰店竟不是POLA开的!》内容严重失实,向该品牌和天猫消费者道歉。83天前,这篇文章的阅读量在发布后不久便超过了10万次。

这并非孤案。2017年3月27日在由《法治周末报社》主办的“新媒体环境下企业名誉权保护研讨会”上,天猫法务部代表王琼飞称,一项针对天猫淘宝商家的问卷调查显示,64%的店铺曾遭网络谣言攻击,损失从几百元到上千万元不等。

数据显示,食品生鲜、美妆个护和母婴等行业成电商平台谣言“重灾区”。“塑料袋做紫菜”、“复古服装来自停尸房”等荒诞案例广为流传。但在应对网络谣言时,这名法务人员表示,近半数商家选择沉默,害怕越描越黑。“部分商家诉诸法律途径,但举证、维权难度大。”

国外美妆品牌AHC中国区CEO Tanya Qi介绍,入驻天猫平台后企业也遭遇网络谣言,被认为其海外天猫官方旗舰店没有经过官方授权。“虽然官方首页出具了证明、授权书,但直到目前还有负面影响。”这位负责人援引数据:“(谣言导致)最后销量差40%。”

商誉权的无形性、权益损害的叠加性,法律的滞后性造成企业维权难点。与之对应的是,新媒体时代网络谣言成本低廉、传播速度快、热点转移快。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惠翔认为,新媒体侵权的诉讼普遍面临维权周期长、认定难、赔偿低、执行难的困境,“侵权手法愈加隐蔽,企业依法维权挑战巨大。”

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法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小莉曾接手一些网络谣言侵权案件。她认为,自媒体实施网络谣言侵害非常便利,司法的流程却过度延迟,不能及时止损。“网络侵权事实难固定,侵权事实与关联后果难认定,反不正当竞争层面保护欠缺,让企业维权难。”

这名前民事法官称,她在调研部分案例后发现,即便胜诉,“赔偿金额也就是5到10万元,与(企业)实际损失天差之别”。

“中国有句话叫做所谓三人成虎,很多时候一转载多了,说的人多了,最后大家都信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博导程啸教授认为,对于不同的造谣、传谣主体,应施加不同的注意义务:盈利性的传播主体,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影响力越大的主体,注意义务也越高。”他称,还要考虑到转载者或引用信息者有没有对谣言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从而使权利义务的配置达到一个均衡的状态。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博导程啸教授。会方供图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博导程啸教授。会方供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则提出,可以考虑将制止侵权行为的支出纳入到赔偿范围中,包括对侵权调查支出的费用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这些细化的处理,既是对恶意制造谣言者提出的惩罚性赔偿,以提高造谣成本,也有利于维护被侵权人的实际利益。”

此外,朱虎认为,民法总则明确提出了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企业名誉权的保护,司法当然要发挥作用。”但网络时代的社会治理是一个多元共治的发展路径,不可能指望私法和司法来解决所有的问题,名誉权的维护需要公法机制的配合,也需要社会团体来发挥作用,“比如在网络层面建立一套社会诚信体系。”

(实习生杨慧彩对本文亦有贡献)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