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4省98处水源地出现过水质超标 16处持续超标12个月

日前,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发布《2016年全国饮用水水源水质观察报告》显示,去年各省级环保部门公开了1333处水源地水质,有98处出现过水质超标情况,其中有63处反复超标3个月及以上,16处全年12个月持续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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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起,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保部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通过网站、地方主流媒体等公开渠道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

2月17日,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根据各省级环保部门的水源水质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发布了《2016年全国饮用水水源水质观察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2016年度,全国共公开1333处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共有98处出现过水质超标的情况,占比7.35%。这98处水源地分布在24个省(区、市),北京、西藏、青海、重庆、江西、海南和新疆等7省市未发生过水源地水质超标。

发生过水源地水质超标的省市中,黑龙江、内蒙古和浙江的水质超标饮用水水源地个数排在前三名。若按累计超标次数统计排名,前三名为内蒙古、黑龙江和辽宁。

近年来,我国的饮用水水源水质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十条”,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目标任务。

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显示,我国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地下水水质形势严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全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达标比例为84.5%。

去年6月,我国发布《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338 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取水总量为355.43 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 亿吨,占97.1%。

不过,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以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以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监测对象的511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2.5%,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8%。

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报告》显示,纳入统计的1333处水源地中,约有3/4为地表水水源地,1/4为地下水水源地,北方多以地下水为主要饮用水水源。地下水水源超标比例明显高于地表水水源。其中,地下水水源污染较为严重地区为内蒙古和黑龙江,地表水水源污染相对严重的地区为浙江和江苏。

由于地下水不同于地表水,其流动性和自净能力较差,一旦遭受污染就很难消除,因此地下水水源地污染的持续时间会较长。统计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在全年12个月均超标的饮用水水源地中,地下水水源地占比为87.5%,全年3个月以上超标的水源地中,地下水水源地占比为73%。

《报告》还指出,去年全国有12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度超标至最差的水质级别(地表水劣Ⅴ类,地下水Ⅴ类),另外有3个水源地存在重金属锑和铊超标,这两种金属均有较强的毒性。

2016年,我国发生了多起突发水污染事件,带来重大饮用水安全风险。其中包括广东省肇庆怀集县铊超标事件、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水厂水源锑超标事件、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水源铊超标事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省水质超标水源地中,有16处全年12个月持续超标,有63处全年累计水质超标3个月及以上,有15处水源地在个别月份水质恶化十分严重。

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在报告中表示,2016年是我国各省普遍进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的第一年,通过汇总分析公开数据发现,湖南、河北、西藏、江西、浙江、云南、新疆等7省公开情况仍不理想。

此外,我国环保部门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公开仍不足,并且整体上缺乏对造成水源水质污染的成因分析及水质改进方案的公布;对于突发污染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理的能力不容乐观。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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