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债转股专项债券规模不能超过股权金额的七成

据发改委网站显示,发改委通知印发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指引指出,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专项债券规模不超过债转股项目合同约定的股权金额的70%。债券期限原则上与债转股项目实施期限一致,债转股专项债券优先以股权市场化退出收益作偿债资金,鼓励地方政府对债转股专项债券进行贴息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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