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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电竞酒店”侵权,米哈游终审获判35万,法院认定“原神”为驰名商标

  • 编辑:金秋野
  • 编导:徐钲佯

11月25日,米哈游法务部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不久前其诉某电竞酒店商标侵权案终审胜诉。法院认定 “原神” 为驰名商标,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万元。 此前,米哈游巡查发现,湖南郴州某电竞酒店在名称、招牌、房卡、枕头等多处使用 “原神” 标识揽客,误导公众以为双方有合作,米哈游遂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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