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集团原副总经理安德武因贪污受贿获刑14年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对安德武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获刑14年。从其被关押之日2014年11月19日算起,需服刑至2028年11月19日。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安德武贪污、受贿案裁决结果公布。其多年内利用职务之便贪污1100万余元,受贿360万余元。

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公开网(2015)长刑二初字第10号文件,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其利用担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长春市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受委派担任北京天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527.9937万元。

2003年,安德武担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主管销售工作并负责一汽集团收购并销售一汽大众库存7000辆高尔夫轿车事宜。该批车辆顺利出售并获得利润。

2004年被告人通过营销管理部部长梁某某(另案处理)联系北京国安广告总公司总经理徐保元通过该公司与一汽汽车直销中心签订虚假的广告合同,从7000辆高尔夫车销售利润中套取298万元以广告费名义支付给北京国安广告总公司,徐保元扣除其公司提取的相应费用后,将其中280万元现金交给安德武。

2006年,安德武利用其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主管销售工作的职务便利,从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支取72万元用于为一汽集团关系客户购车。后其将对方偿还给一汽物流有限公司的72万元购车款占为己有。

同年,一汽集团出资成立一汽服贸,安德武任该公司法人。一汽服贸发起成立第一汽车(苏州)服务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一汽),投资50万元,占一汽服贸10%股份,而安德武却谎称苏州一汽是一汽集团全资子公司,并在苏州一汽后续经营过程中占有一汽服贸所应享有的股份及股东权利,获得非法所得76万余元。

1999年至2008年期间,安德武还利用一汽集团副总经理主管销售业务的便利,接受多人请托,在获取奥迪轿车特许经销权、承揽一汽集团媒体公关业务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360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一汽高层身陷贪污受贿案已有先例。此前审判的原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周纯受贿案中,庞大集团董事长就现身于行贿者名单之中。此外,原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张晓军作为控方证人供出安德武多起贪污事实。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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