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部门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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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部门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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