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问题电缆落马官员获刑五年,曾索要金条,帮“发小”中标

因问题电缆事件落马的西安市地铁办原副主任唐宏波,因受贿179万余元,一审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落马官员处理情况又有新进展。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线的最新裁判书显示,2018年6月1日,问题电缆事件落马的西安市地铁办原副主任唐宏波,因受贿179万余元,一审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已缴纳),其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

判决书显示,唐宏波在担任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安地铁办)副主任、西安地下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地铁)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向地铁置业总经理王某索要两根金条(价值人民币6.9425万元),要求王某为其装修房屋(地铁置业支付装修等款项共计人民币22.8220万元),收受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智能)张某1、张某2(二人均另案处理)人民币150万元,以上合计人民币179.7645万元。

这份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唐宏波,男,1969年10月1日出生于陕西省宝鸡市,汉族,大学文化程度,2007年7月至2016年3月任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西安地下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2012年9月兼任西安地铁土地储备中心主任,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兼任西安地铁置业公司(以下简称地铁置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年3月任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2017年6月26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

以春节拜年为名,索要两根金条

公开判决书显示,唐宏波担任西安地铁办(西安地铁)副主任(副总经理)期间,负责西安地铁三号线建设和西安地铁土地储备工作。

2011年10月,西安地铁与陕西置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地铁三号线吉祥村站开发项目股权合作协议》,联合开发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与含光路十字东南侧,因建设西安地铁三号线吉祥村站拆迁取得的50余亩国有土地。双方约定共同出资成立地铁置业,唐宏波代表西安地铁担任地铁置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陕西置地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另案处理)担任地铁置业总经理,项目开发资金由陕西置地置业公司负责投入,地铁置业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2012年12月底,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唐宏波以春节拜年为名,要求王某给其提供两根金条。王某遂在陕西家瑞经贸有限公司用其招商银行信用卡刷卡支付人民币138800元(未含手续费人民币50元),购买了四根(每根100克)黄金制品,并将其中的两根在唐宏波办公室送给唐宏波。2013年6、7月份,唐宏波购买的裕丰馨苑交房后,唐宏波要求王某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设计并装修。王某先后安排地铁置业工作人员杨某1、王某某具体负责装修事宜,该房装修及购买家具家电共计花费人民币22.8220万元,所需款项均系杨某1、王某某从地铁置业财务借款支付,地铁置业对上述支出作挂账处理。

据界面新闻早前曾报道,王某即是西安地铁置业原总经理王晖。在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的雁检诉刑诉[2017]935号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晖犯挪用资金罪,向雁塔区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2月25日,西安雁塔区法院判决王晖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帮助“发小”中标地铁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挂牌公司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也卷入了唐宏波受贿案。

上述公开判决书显示,四联智能法定代表人张某1和唐宏波系发小,四联智能欲投标西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张某1及其弟张某2找到唐宏波,请求帮助四联智能中标,并承诺事成后给予唐宏波好处。唐宏波遂给西安地铁相关人员打招呼,帮助四联智能中标西安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第八标段。

2015年2月,四联智能收到西安地铁首笔工程款后,张某1、张某2二人以支付分包商工程款名义从四联智能陆续套取资金,于2015年5月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软件园附近,通过杨某1送给唐宏波好处费现金50万元;于2015年6月,在西安市高新区新纪元公园,送给唐宏波好处费现金100万元。唐宏波收受上述150万元后,部分支付其在西安市鄠邑区建房工程款,部分用于购买家具、汽车等家庭消费。

鉴于被告人唐宏波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唐宏波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2018年6月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唐宏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7年6月26日起执行至2022年6月25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已缴纳);被告人唐宏波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其中,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扣押的人民币100万元,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向该院退缴的人民币79.7645万元,由该院上缴国库。

据澎湃新闻报道,张某1即是此前接受协助调查的四联智能原董事长张琪。此前公开报道显示,四联智能于2017年5月4日发布公告称,其董事长、总经理张琪被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暂不能履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但是并未说明原因。2017年5月22日,该公司重新选举出了新任董事长和总经理。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四联智能工商信息发现,2017年7月12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琪变更为邬蜀豫。目前张琪仍是四联智能的大股东,持有28.15%的公司股份。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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