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指控星巴克不公平竞争 星巴克回应“无意参与市场炒作”

瑞幸咖啡称,星巴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4条和第17条,将向有关城市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瑞幸咖啡又刷了屏——今天这家由神州优车前COO钱治亚创立的连锁咖啡品牌发了张檄文,讨伐星巴克对它的打压,还指控对方涉嫌违反中国的《反垄断法》。

在这封公开信中瑞幸咖啡称:

  • 星巴克与很多物业签订排他性条款,导致有的物业即使有闲置铺位也无法租给瑞幸咖啡。
  • 星巴克向瑞幸咖啡的供应商伙伴施压要求站队,目前瑞幸已经接到了部分合作伙伴要求停止供货的通知。
  • 经咨询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士,星巴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14条和第17条,损害了公平竞争环境,瑞幸咖啡将向有关城市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而卷入这场争议的星巴克在今天下午对界面新闻发来了对瑞幸咖啡指控的回应:

中国咖啡市场体量巨大,竞争充分,发展迅速。深耕中国近20年,星巴克有幸参与和见证了中国咖啡市场的培育和壮大,与众多业界伙伴共同发展建立了长期合作,与45000名员工伙伴并肩努力建立了彼此信任。我们始终共同致力于为中国消费者带来“每人每杯每个社区”的优质星巴克体验。我们无意参与其他品牌的市场炒作。我们欢迎有序竞争, 彼此促进,不断创新,持续提升品质和服务,为中国消费者创造真正的价值。

口水仗是用来看热闹的,最终还是要求实锤,我们不妨把瑞幸咖啡的指控一条条展开来求证下。

瑞幸咖啡和星巴克的选址重合度

界面新闻在5月9日刚参与瑞幸咖啡开业发布会,根据会上消息及之前报道,瑞幸咖啡目前已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试营业,完成门店布局525家。门店类别分为满足用户线下社交需求的旗舰店(Elite)和悠享店(Relax),也有快速自提、服务商务人群的快取店(Pickup),还有满足客户外送需求的外卖厨房店(Kitchen)。

在瑞幸咖啡app上,我们随机查看了目前北京、上海与杭州瑞幸咖啡的分布及店型。发现在这三个地方已开业的瑞幸咖啡皆以快取店为主,选址也基本位于写字楼。在杭州更是几乎全部为快取店,随机抽取7家,选址也全部位于写字楼。

而查看大众点评上的星巴克分布,发现选址基本位于购物中心、交通枢纽(高铁站或机场)、步行街和地铁口。

也就是说,目前看来,瑞幸咖啡和星巴克在选址规划上重合度并不高。

瑞幸咖啡北京门店分布
瑞幸咖啡上海门店分布
瑞幸咖啡杭州门店分布

不仅如此,还有一类店铺在地图上并不被显示,那就是比快取店更加注重外卖和便捷度的外卖厨房店。根据前不久界面新闻参与的瑞幸咖啡开业仪式获取的消息,外卖厨房店数量已经达到了231家,这类门店超过了其他三类店铺数量的总和。

而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瑞幸咖啡都将维持外卖店为主的状态。虽然瑞幸咖啡创始人钱治亚公开表示,未来外卖厨房店的占比不会高于门店总数的15%。但因为其他形式的门店要开出来,需要选址、装修、物业配合以及咖啡师培训等等流程。所以至少这两三年,瑞幸咖啡还是以外卖为主。

排他协议真实存在?

既然目前看来,短时间内瑞幸咖啡与星巴克在选址重合度上不会太过冲突,那它提到的星巴克存在的排他协议又是否属实呢?根据瑞幸咖啡公开信内容,星巴克的排他对象包括咖啡连锁品牌、咖啡占营业收入30%以上的店铺、以及名称与“咖啡”字样相关的任何商家。

但大众点评显示,在杭州万象城的星巴克臻选店同一层,就有一家名叫awfully chocolate的咖啡厅,供应美式咖啡、拿铁、卡布奇诺等常用款咖啡。在同一购物中心的三楼,还有一个名叫库布里克的咖啡店,主打咖啡与蛋糕,四层则有一家叫爱咖啡的咖啡店,同时有一个显示暂停营业,但曾经入驻的Costa咖啡。

此外,界面新闻随机选取的一家位于北京Soho现代城的瑞幸咖啡悠享店,发现在其134米处,就有一家星巴克。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华润旗下的万象城和北京Soho现代城都由大商业地产公司所有,谈判优势较高,星巴克无法说服这类大项目签订排他协议也有可能。经查询发现,在一些体量较小的商厦中,的确有的咖啡厅类别中只有星巴克这一家存在。

星巴克是否确实在中国具有垄断地位?

根据欧睿国际的统计数据,在2016年和2017年两个最近的年度里,星巴克在中国咖啡馆服务的市场份额,是57.5%和58.6%;在连锁咖啡馆服务的市场中,其份额更是高达78.8%和80.7%;门店数量占连锁咖啡馆总数的58.6%和61%;交易总笔数占连锁咖啡馆服务市场的71.4%和73.3%。

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那么如何才算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的第19条是如此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按照这个定义,市场占有率超过50%的星巴克在中国咖啡馆服务市场,尤其是连锁咖啡馆服务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而瑞幸咖啡所引用的《反垄断法》第14条,则对“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作出以下规定: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也就是说,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自己进行交易。

对此,瑞幸咖啡在今天稍晚又再次委托律师发来《对事件的简要介绍》,称Costa、太平洋咖啡、漫咖啡、两岸咖啡都是受到星巴克排他协议的影响:

确凿的证据表明,星巴克利用自己的先占优势和市场支配地位,在其进驻高端商务写字楼,与业主签订“店铺租约”时,大量采用自己预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严辞约定排他性条款。包括要求出租人确保在租赁区域内,不存在:1、商号或者店名中,包含“咖啡”的任何商家。2、销售独立品牌的咖啡豆、调制咖啡或咖啡饮料的商铺或摊位。3、无独立咖啡品牌,但连续一个月中,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咖啡豆、调制咖啡或咖啡类饮料销售的商铺或摊位。4、经营 Costa、太平洋咖啡(Pacific Coffee)、漫咖啡(MAAN coffee)、两岸咖啡(C.  Straits Cafe)等所列清单中的连锁咖啡馆。

这个时间点对星巴克进行指控是值得玩味的,因为北京时间明日上午8点(美国东部时间5月15日晚8点),星巴克将在上海举行2018中国投资者日,而这将是星巴克第一次在中国召开投资者大会。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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