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纷纷被叫停 杭州电单车困局调查

各地纷纷出台的指导意见给共享电单车未来的发展蒙上了一层不确定的因素。

共享单车领域的风波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近日,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城管委、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小组,对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进行了约谈,被约谈的企业涉及云骑天下、云马出行、小良出行、GOGO、骑电单车等5家共享电单车平台。

专门小组指出,租赁电动自行车业务存在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骑行人未经过安全培训且不固定、充电电池易引发火灾、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等隐患,故要求5家平台企业停止运营,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对本平台车辆进行清理并暂时退出杭州市场。对于逾期不清理且未退出的,将开展专项整治。

据悉,这五家企业在杭州共投放车辆为2590辆。

进展

界面创业记者联系到云马出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方表示,今年7月云马出行就已经停止了在共享这块的运营,没有再继续投放,业务目前转型为在景区做租赁,主要开拓游客市场,和民宿进行合作,解决游客在景区的出行问题。

而在此之前,云马出行的确做过小范围的共享尝试,5月初在杭州西湖附近投放,整体投放量为100台左右,押金299,收费标准为0.4元/分钟。但试水一个月之后,发现用户教育成本比较高,且运维的成本确实比较大,加之政府层面考虑到安全性的问题,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所以云马出行从6、7月开始,逐步实施回收计划。

云马项目负责人高友权表示,云马出行APP目前已经暂停运营,用户押金已经全部退回,并且之前投放的车辆也已经全部撤回,“我们近期不会考虑进入杭州的共享出行市场,也暂时没有这个计划。”

云马出行公告

而另一家被约谈的企业“骑电单车”情况却不太一样。据消息称,骑电单车之前在杭州共投放了300辆电单车,界面创业记者试图联系骑电单车的相关负责人,想询问这些单车后续的处理,得到的回复是现在对电单车的争议很大,并表示现暂时不方便对外透露具体情况。

记者下载了骑电单车的App,看到定位图上还有不少车子分布在杭州各个区域。9月19号晚,记者分别在位于杭州西站以及文二西路与紫金港路交叉口处各看到有一辆骑电单车停在路边。对比8月时在西站一整排电单车摆放的情况,现在明显少了很多,附近小卖部商家对记者说,电动单车数量少是因为都已经被人骑走,“基本每天都有人来骑、停放吧。”

杭州西站,骑电单车8月和9月19号晚对比

由此可见,骑电单车方面可能还未撤回单车。

投放量达2500辆的小良出行的情况和骑电单车则差不多,杭州小良科技CEO梁超曾在媒体采访中表示,“我们属于助力单车,助力单车和电动车有本质区别,我们通过脚踩骑行来带动助力,像自行车一样。”他认为,小良单车属于电动助力自行车,并且完全符合国家各项标准。

目前,这两家企业都已经暂停了市场投放,但国庆节前均正常运营,押金退还不受影响。

政策

早在今年4月,杭州市就已经制定了《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目前,该指导意见已经完成了网上听证程序,其中明确规定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但是如何定义互联网电动自行车以及单车企业要做到何种程度才可以再次面世等问题在《意见》中却没有任何体现。这或许也成为了一众共享电单车企业感到“委屈”的地方。所以直面者如骑电单车、小良单车,迂回者如云马单车,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回应政策的变动。

小良单车方面认为,目前交通局会议精神禁止的是纯电行驶,和小良单车的助力单车形式有本质区别,“助力单车并不能光靠电驱动,而是用户在骑行中给予一定的助力,在骑行速度过低或者超过25KM每小时的时候,电瓶会停止供电,保证了骑行安全。”

CEO梁超表示,小良单车有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检验中心出具的小良单车符合国家各项标准的报告,并且现在已经把材料提交给了专门小组,正在等待专门小组的回复。

而骑电单车负责人也曾对媒体表达了相同的意思,骑电的产品需要“人力+电力”的混合动力驱动,和纯电动车有一定的区别,更接近于“共享电踏车”。

另外,界面创业记者还在骑电单车的微博中看到这样一条回复:

骑电单车某条微博回复

看来骑电单车也并不认为自己应该属于叫停范围内。

至于云马出行转型走景区、民宿这一块,是否可以绕过这次《意见》禁止投放的范围,我们暂时也不敢下定论。但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已经有北京的电单车企业进入了景区这一块,致力于解决出行最后10到20公里的问题。

多地叫停

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他表示“不鼓励”主要有五个方面考虑:

一是车辆普遍超标,目前市场上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租赁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

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

《指导意见》建议各地审慎对待租赁电动自行车,有发展意向的,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管理,防范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

相比于杭州市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出台的此政策显然更宽容一些,这也让某些电单车相关企业抱有一丝希望, “政府不鼓励,但也没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符合市场需求,会慢慢走向完善。”他们这样认为。

但事实上是,根据新华网报道,从今年年初开始,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现了“小蜜单车”“电斑马”“7号电单车”等共享电单车,使用方法与共享单车相似。但曾因未上牌照,没有脚蹬,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被禁止或查处过。

5月,上海叫停共享电单车,并对已上路的6万辆车进行相应处理。

5月27号,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共6家单位,对在该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运营行为。

9月15日,北京出台《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北京市交通委表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各地纷纷出台的指导意见给电单车未来的发展蒙上了一层不确定的因素。针对共享电单车的政策是否还会有变动?已经投放却被明令禁止城市的电单车企业又该如何自处?界面创业也将一直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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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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