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公募基金流动性管理新规出台 这些乱象有望解决

新规保护投资者的意图很明确。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时隔五个月,针对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办法正式出炉。9月1日出台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对开放式公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提出系统性、全面性的要求,内容涉及制度安排、投资管理、产品设计等方方面面,可以说解决了许多现阶段存在的、对投资者不利的基金乱象。

第一个是这两年频频发生的,因为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净值暴涨暴跌的现象。该现象根源在于机构资金在基金资产中的占比过大,有些纯粹属于机构定制基金。但由于此前对这类基金并没有单独标识,散户投资者如果不知情买入,很可能会因为机构资金的进出而被误伤。(相关报道见5月31日《基金大额赎回频发 前海开源依赖机构暴露隐患》、4月26日《委外赎回频发 小心你的基金可能会有这些风险》)

这次新规对机构定制基金提出了更多要求。如果是老基金,不能出现单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占比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情形。如果是新设基金,单一持有人总份额超过50%,应当采用封闭式或定期开放式,在合同中充分披露并标识,且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这样就从源头避免了散户参与机构定制基金而被误伤的可能。

机构定制基金误伤散户还有另一种情形:大额赎回时,基金很可能需要贱卖资产以求变现,这样无疑会令剩余持有人的利益受损。大额申购时,可能摊薄原持有人利益。比如一只指数基金,如果经常遇到大额申购,仓位不断被动降低,那就很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跑输指数。不过,这次新规引入了摆动定价机制,有望解决这个问题。

简单描绘这个机制原理就是:当基金出现大额申购时,把基金估值算得高点,这样同样的资金量条件下,申购到的份额就少了;当基金出现大额赎回时,就把基金估值调低一点,这样同样的份额之下,赎回的资金就少了。对大额申赎者的不客气,就是对原持有人的保护。

除了对机构定制基金引发的问题对症下药之外,此次新规也直面公募基金爱抱团的现象。此前基金业只有双十规定(单只基金的个股占净值比不超过10%,基金管理人持有的个股占总股本比不超过10%),但并没有对流通股比进行限制。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经理喜欢抱团重仓投资小市值股票,从而对股票实现高度“控盘”。

这种开放抱团取暖的行为曾帮助许多中小型基金公司实现逆袭,但也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2015年股市发生大幅波动,这些高比例持有的流通股就成了无法甩手的累赘。(相关报道见4月28日《中邮基金迷失:抱团取暖反被套》)

不过这次新规来了,抱团取暖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约束。新规规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总体来说,新规保护投资者的意图很明确。以前在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信息交流上,投资者非常弱势,只有当账户里的基金净值出现异常时,才可能察觉到基金出了问题,然而等到发现时已经晚了。现在新规要求,基金的年报和半年报中要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在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要及时发布临时公告。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告看到更多跟自己的基金投资利益息息相关的东西,不得不说是基金业发展一大进步。

不过新规也并不仅仅约束基金公司,它对投资者也做了一些限制。有些人喜欢像炒股票那样炒基金,或者进行基金短期套利,比如停牌股套利等等。由于开放式基金申赎遵循未知价原则,对于投资者来说,短期进出的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对于基金来说,频繁申赎对正常运作不利。现在新规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也就是说,短期炒基金的成本更高昂了,套利需更谨慎。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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