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创新板公开咨询期结束 业界争议“同股不同权”

港交所为吸引新经济公司,欲于2018年推出创新板。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香港交易所(下称港交所)提出的“创新板”公开咨询期正式结束。随着各方的表态,“同股不同权”再成争议焦点。

为了吸引全球尤其是内地的“新经济”公司,港交所欲于2018年推出创新板。创新板又分为创新初板和创新主板,其中,创新初板旨在吸引一些初创、尚有盈利的新经济公司上市,但不对散户投资者开放。两个板块均允许采纳“不同投票权构架”,即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同时设快速除牌机制。

2013年,阿里巴巴欲借“同股不同权”登陆港股市场,却被拒之门外。而后,阿里巴巴转投美国纳斯达克上市。错过了阿里这只互联网科技领头羊,港股市场开始反思上市制度。

2014年8月,港交所曾联合香港证监会,针对“同股不同权”向市场推出改革咨询文件。然而,参与制定改革文件的香港证监会却在2015年下旬表态,反对在香港执行同股不同权。随后港交所宣布,暂停讨论这个议题。

2017年6月,港交所宣布计划设立创新板并推出概念咨询文件,其中核心问题之一便是允许上市公司使用“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架构。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早前表示,创新板的具体细则最快将于明年初推出。

从8月21日两个业界协会的意见综合来看,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下称基金公会)与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下称商会)意见不一致。也有业界人士认为,香港市场不应该追求完美,而应该在“创新中寻求发展”。

基金公会表示,纯粹从投资者角度出发,双重股权架构并不符合投资者利益,一旦有市场开始容许双重股权架构,各个市场会争相降低对公司治理水平的要求。

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表示,过去几年已有为数不少的新经济行业公司在主板上市,其中不乏大型公司。目前港交所A1的申请名单上也有不少新经济公司,因此并不认为容许“同股不同权”的前提成立。

与之相反,商会则表态,支持港股引入同股不同权,以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资金募集中心的竞争力。

商会主席梁伯韬表示,为保持竞争力,香港应接纳采用非标准管治架构的新经济公司及科技产业公司。这类公司相信是未来经济的主要增长动力。如果因风险大而不思进取,只会令香港市场被边缘化。而对投资者最大的保护是进行投资者教育。此外,梁伯韬还建议这些公司上市市值至少为80亿港元。

港交所发言人表示,目前尚无时间表何时公布此次建议方案的结果。如果此次的建议文件获得市场采纳,下一步就是继续咨询细化方案。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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