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建职业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全国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强调,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建立一支职责明晰、结构合理、管理规范、激励有效的专业化职业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徐家新指出,开展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旨在探索通过编制外聘用方式增补书记员,畅通书记员职业发展路径,规范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管理和使用,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发挥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改革奠定基础。

徐家新强调,要准确把握聘用制书记员的职责范围,明确聘用条件,注意防止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出现职责交叉,着力构建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各负其责、相互衔接的审判运行体系。要实行省级统一招聘,切实规范招聘程序,统一招聘标准,严格把握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入口,确保招聘人员能力素质适应岗位需要。

徐家新指出,各级法院要严格落实对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监督责任,转变以往临时用人的管理思路,进一步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探索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等级序列管理制度,将聘用制书记员等级与其工资待遇挂钩,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建立聘用制书记员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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