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561.72亿元政府债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

5月19日,2017年第一批山东省政府债券在上交所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成为今年继河北省之后第二家在上交所市场发行债券的地方政府。

本次发行结果是:3年期发行规模180.93亿,认购倍数2.25倍,边际1.34倍,利率4.04%;5年期发行规模103.41亿,认购倍数2.61倍,边际2.9倍,利率4.2%;7年期发行规模103.41亿,认购倍数2.92倍,边际5.18倍,利率4.23%;5年期专项债173.97亿元,认购倍数2.1倍,边际9.7倍,利率4.21%。

据悉,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券充分遵循了市场化发行的原则。一是投标标位上限最高提升至25%,打破了地方债较国债基准利率上浮15%上限的传统;二是初步体现了证券公司专业定价、客户销售的投行优势。证券公司投标积极,投标284.3亿元,投标量占比超过21%。市场化定价趋同,边际认购倍数是全场认购倍数的2倍。券商中标近20亿元,80%以上分销给客户;三是发行价格远远低于投标价格上限。3年期、5年期、7年期一般债和5年期专项债的价格较国债基准分别上浮11%(40BP)、15%(55BP)、15%(55BP)和15%(55BP),远低于各期限的投标上限。这说明投标主体综合考虑和比较了山东省与其他省份在政治、经济和财政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

山东地方债在上交所成功发行为促进地方债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也有助于交易所市场进一步优化债券品种结构,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更好服务各类市场参与者。这也标志着有关主管部门在推动地方债在交易所市场化发行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整体工作安排,上交所将依托自身优势特点,持续推动地方债市场化发行,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建设。截至目前,已有三家地方政府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债券,分别为上海、河北和山东,累计发行规模1049.72亿元。根据安排,后续还将有内蒙、四川、天津、浙江等在上交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上交所具有丰富多元的投资者群体,包括银行、保险、证券公司、基金公司、QFII、RQFII、个人投资者等。

据了解,此次发行,山东省政府在原来25家银行类承销团成员的基础上,增补了中信证券、国泰君安、东方证券等12家证券公司加入承销团。多元化的投资者群体有助于优化地方债投资者结构,保障地方债发行成功。其次,上交所现券交易机制丰富,回购交易高效便捷,二级市场流动性较高。地方债通过在上交所质押融资可以成为各类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有效提高地方债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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