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设金融科技委员会 监管科技撬动千亿级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首次明确提到要强化监管科技(RegTech)应用实践,一直隐藏在幕后的RegTech首次走到前台。在吴雅楠看来,科技已经渗透到金融的各个业态,不宜采取过去分业监管的模式,科技已经打破了各个金融业态的藩篱。

5月15日,央行在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为金融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给金融安全带来了新挑战。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首次明确提到要强化监管科技(RegTech)应用实践,一直隐藏在幕后的RegTech首次走到前台。目前,国内不少金融科技公司已开展了监管科技的实践,随着监管科技进一步提上日程,这块千亿级的蓝海市场将激活。

首次明确监管科技

央行这份短短的公告中,虽然并未明确这一部门的性质和级别,但是却很清晰地界定了这个金融科技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央行表示,将组织深入研究金融科技发展对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影响,切实做好我国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指引。并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引导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正确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央行明确提道,要强化监管科技(RegTech)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的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事实上,监管科技在业界早有说法。今年3月,博鳌亚洲论坛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报告 2017》就提道,“运用监管科技,提升监管技术水平”,随着互联网金融进入2.0时代,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仅是针对机构、市场和产品的监管,更重要的还有对技术的监管,需要强化应用监管科技(RegTech)来提升监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监管效率。

本报记者注意到,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就金融科技正式对外界提出了RegTech的表述。目前,所谓监管科技(RegTech),并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但是根据最早将其列为一个单独细分行业的FCA(英国市场行为监管局)的定义,监管科技的本质就是“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来服务于监管和合规”,是金融科技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

真融宝创始人兼董事长吴雅楠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几年,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推出“监管沙箱”,为金融科技、新金融等新兴业态提供“监管实验区”,适当放松参与实验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约束,激发创新活力。“央行成立的金融科技委员会,是顺应全球各国央行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趋势,进行监管创新的一个重要举措。”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向本报记者表示,监管和法律是金融科技落地的核心。在金融科技时代,金融监管急需理论的重构和技术的提升,最近的新趋势是“RegTech”,用科技来武装监管,用来应对FinTech。

存在千亿级市场

目前,我国金融科技快速发展,自2016年以来,市场上突然涌现出大量金融科技公司,而金融科技公司一度也成为最吸金的行业。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监管模式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监管需求,而本次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的成立也表明,正是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倒逼监管为其正名。

在吴雅楠看来,科技已经渗透到金融的各个业态,不宜采取过去分业监管的模式,科技已经打破了各个金融业态的藩篱。“央行成立的金融科技委员会,是顺应全球各国央行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趋势,进行监管创新的一个重要举措。现在业务与科技融合,监管也要与科技融合。与金融科技并行,央行将科技纳入监管手段,同时监管与科技进行更加深度的融合。”

事实上,此前中国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就表示,我们不能光靠传统的方式,整个金融监管也应该与时俱进,防止监管套利。“不仅是中国,据我所知国际上的金融监管组织,他们也意识到要适应新形势下的挑战,监管必须不断地完善,所以现在提出了监管科技的概念。我相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发展会越来越好。”

李东荣在最近一次公开演讲中提道, 各国的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也包括国际经济金融组织等都加强了这方面的组织建设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就是要重视金融科技可能带来的新的风险和挑战,避免一些新机构、新模式从“小而被忽视”发展成“大而不能倒”。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监管科技绝对具备成为下一个金融科技风口的潜质,公开资料显示:从2016年到2017年,监管科技领域获得9.94亿美元的投资额,完成的交易笔数为91笔;而2017年第一季度,该领域已获得投资金额2.19亿美元,完成的交易笔数为26笔。

在公司与监管机关两边的市场需求下,催生了监管科技,他们为两端提升效率、防范风险,同时降低成本。根据Federal financial Analystic 预测,全球对监管、合规、政府软件的需求将在 2020 年达到1187亿美元。

根据毕马威发布的《2016 Fintech 100》报告显示,在全球100家具有优秀前景的金融科技企业,其中有8家为监管科技企业。这8家企业有3家主营业务为反欺诈,技术层面上有5家公司是使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通过用户的输入数据识别用户的状态。

一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的监管科技领域还是一片空白,未来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是蓝海。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国内亦有不少金融科技类的公司涉足监管科技领域,包括北京、深圳、厦门等地金融监管部门、互金行业协会等开展工作所应用的大数据、反欺诈、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就是金融科技监管工作的体现,而这些技术就采用了部分金融科技公司的技术,但这些公司主营业务并非政府方。

当然,监管科技类公司并不局限于政府方,大量的企业也需要。德勤的一份报告也指出,短期内监管科技的应用将限于帮助企业自动化那些单调的合规任务以及降低合规和报告方面的运营风险。在可预见的未来,监管科技能够发挥巨大作用的领域包括:法务/监管缺口分析、健康检查、管理信息、交易报告、监管报告、互动检测、培训、风险数据仓库以及案例管理等。

央行也表示,愿与产学研用各方携手,共同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为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贡献力量。

来源:华夏时报 查看原文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