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两名无人机“黑飞”者被抓 尚未影响机场航班均被拘留5日

2017年4月22日,成都警方发布通报,两名男子因在机场附近放飞无人机,均被行政拘留五天。

图片来源 :网络

4月22日,成都警方发布通报,两名男子因在机场附近放飞无人机,均被行政拘留五天。

据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消息,4月19日晚,接到指挥中心指令,金泉辖区兴科北路有人在放飞无人机。巡查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双流机场净空区违法操控无人机的赵某(男,33岁,本市人)抓获。

随后,成都市双流县公安局发布消息,4月21日11时,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协和街道一无名公路放飞无人机。巡查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操控无人机飞行的戴某(男,21岁,成都人)抓获。

警方称,鉴于赵某和戴某的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戴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月以来,成都双流机场多次遭受无人机干扰。据成都市双流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4月19日通报,今年4月17日、18日,该局先后接到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协查通报称,成都双流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连续发生两起无人机干扰航班飞行的事件,造成多架航班不能正常降落,严重扰乱了民用航班的飞行秩序。

随后,警方决定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两起案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4月20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对近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无人机非法活动干扰飞行的情况,已立案侦查。同时,对《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奖励办法作出调整,市民举报扰乱飞行安全违法行为的线索,一经查实,从不低于一千元人民币的奖励提升为不低于一万元。 

这并非国内首例无人机入侵机场时间。今年以来,深圳机场、四川绵阳机场、浙江萧山机场和成都双流机场等地就多次出现类似事件。

2003年施行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就已明确规定,无人机用于民用业务时,须当作通用航空飞机对待。2016年9月21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出台,有针对性地对无人机的飞行活动进行管理,规范无人机的空中交通管理工作。

但是,无人机违规飞行现象屡禁不止。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张起淮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指出,无人机飞行管理的立法仍然滞后于无人机市场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不仅现行的法律法规、管理文件需要贯彻执行,监管措施需要认真落实,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也亟待出台。

来源:界面新闻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打开界面新闻APP,查看原文
界面新闻
打开界面新闻,查看更多专业报道

热门评论

打开APP,查看全部评论,抢神评席位

热门推荐

    下载界面APP 订阅更多品牌栏目
      界面新闻
      界面新闻
      只服务于独立思考的人群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