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发审委员监守自盗背后的权力寻租空间

作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关键“闸门”,发审委的“闸门”又该由谁来把控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审核制下的发审委并不能让市场放心。

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通报一起交易所干部违法买卖股票行为。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因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暴利的违法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的处罚。同时,证监会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称,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冯小树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已是深交所的老人,曾历任深交所中小板部副总监,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一处副处长,深交所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等职务。

在担任第七、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期间,冯小树参与审核了包括中国平安、招商轮船在内的35家上市公司IPO首发申请,通过了27家公司首发申请。

实际上,审核制下证监会发审委员违法并不新鲜。

早在2004年,曾任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的王小石在工作期间借职务之便出售发审委委员名单,涉嫌受贿被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此次事件也直接导致了发审委委员名单的透明化。

2014年1月,前证监会发审委委员温京辉从徽商银行辞任独董,并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调查,或与此前一年天丰节能造假案相关。

2014年9月,第十六届中国证监会主板发审委委员邓瑞祥在履任委员之职短短5个月后,便因履任前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

2015年4月,中国证监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胡世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解除其担任的第六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职务。

作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关键“闸门”,发审委一直是中国证券发行核准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但发审委的“闸门”又该由谁来把控呢?

目前,国内企业挂牌上市需要经过预先披露、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核准发行等环节。25名主板中小板发审委委员和35名创业板发审委委员,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着企业上市之路的“生死”。因此尽管证监会出台了《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但在巨大利益面前,屡次有人踩踏监管红线也就不足为奇了。

为何以身试险,只因利益诱人,为何利益诱人,只因权力太大。审核制下的发审委,无论如何从严监管,天下终归没有不透风的墙,在看到些许可以获得巨额利益的机会时,铤而走险的人绝不在少数。像此次冯小树采取的“上市前突击入股”,就可谓是零成本博取高收益的绝佳之选,违法成本低廉,且违法踪迹难以查询。此次借用岳母和小姨子的账户,下次难保不买下某个与自己不相干的账户再进行交易,监管者又该从何查起呢?

寻求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办法,不能忽视注册制的实施。宽进宽出的注册制下,市场挂牌门槛很低,但违法违规成本很高,稍有不慎,即被扫地出门。而发审委的职责也将从审核转向对上市企业的持续监督,发审委不再作为企业上市的“闸门”,其自身的大门也就无需再守。

除此以外,发审委目前公开公布的企业IPO审核结果公告中,主要还是简单的介绍了公司是否通过审核的情况。虽然有发审委对企业及保荐机构的问询内容披露出来,但企业方的回复并未披露,未通过发审的企业也没给出未通过的原因,仍处于相对不透明的状态,给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借用数年前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所说,“面对利益冲突,公开透明是维护发审制度公正和约束违规行为的基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冯小树东窗事发,缘起中央第七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有人向巡视组移交了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那么如果没有巡视组,在缺少其他监管行为或监管行为难以触及的情况下,冯小树的违法行为是否会一直深沉大海?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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