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为啥不分红? 证监会正研究制定对付“铁公鸡”的办法

未来对有能力分红而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证监会正在制定硬措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时下正值上市公司密集披露年报之际,对于部分公司上市多年不分红的现象,证监会方面表示,将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公司进行监管约谈。研究制定对付“铁公鸡”的硬措施,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

3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他称,证监会将结合严格“高送转”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和公司章程分红的公司,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

自2013年发布现金分红监管指引以来,沪深两市仍有部分公司在每股收益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情况下,连续多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邓舸表示,部分上市公司质量不过关,分红不主动,回报股东的意识极为淡薄。个别公司非但忽视现金分红,甚至制造高送转等噱头炒概念、博眼球,助长市场的投机气氛,罔顾中小投资者利益。

他称,上市公司要不断提升质量,夯实回报股东的利益基础,同时,还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现金分红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统计显示,2016年,沪深两市有2031家公司现金分红,共计8301亿元;有1128家公司已连续5年现金分红,有1415家上市公司已连续3年现金分红。

今天的发布会,证监会还对五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鲜言操纵多伦股价获利近5.8亿元的案件。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鲜言控制使用“刘某杰”、“鲜某”、“夏某梅”证券账户以及14个信托账户共计28个HOMS交易单元(下称账户组),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多伦股份)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违法所得共计约5.8亿元。

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4月3日,账户组合计持有的“多伦股份”持股比例变动两次超过5%,鲜言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鲜言的上述行为违反多条法规。

证监会对鲜言操纵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约28.9亿元罚款;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鲜言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今日的发布会还透露,证监会近期对《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开征求了意见。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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