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审制售假冒“贝因美”“雅培”奶粉大案,将择期宣判

3月28日,非法生产、销售伪劣“贝因美”、“雅培”奶粉一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结束。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3月28日,非法生产、销售伪劣“贝因美”、“雅培”奶粉一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结束。该案于3月27号上午开庭审理,庭期持续两天。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济宁金谷制罐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谷公司)、被告人陈明江、谷传生、郑红贵等11人分别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检察机关认定,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间,被告单位金谷公司、被告人陈明江、谷传生、潘兴兵、吴玲杰、唐境鸿,为获取非法利益,经共同或分别商议,通过自行或委托他人制作假冒国内知名品牌“贝因美”、“雅培”标识的奶粉罐,并用国内其他品牌奶粉灌装后,冒充“贝因美”、“雅培”品牌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上述5名被告人的销售金额从人民币120余万元到360余万元不等。

被告人郑红贵、祝全钦、吴永军、蔡永告明知他人欲将其他品牌奶粉进行灌装后冒充品牌奶粉进行销售,仍为获取非法利益而帮助制造假冒知名品牌的奶粉罐、注册商标标识,销售金额从160余万元到200余万元不等。

上述被告单位和9名被告人均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被告人杜俊、李修恒明知陈明江等人销售假冒他人品牌的奶粉,仍为获取非法利益而帮助进行销售,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单位金谷公司和陈明江、潘兴兵、谷传生、蔡永告非法制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奶粉罐3万余个,应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涉案假奶粉生产、销售在山东、湖南等地,因受害单位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向上海市公安局报案而案发,故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将在合议庭评议后另行择期宣判。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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