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立“军令状”:酒类利润3年不翻番董事长自己走人

汾酒新目标显示,2019年达到16.38亿元的目标,则意味着3年中该集团酒类利润总额的增幅要达到95%,近乎于翻倍。

作为山西省国资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汾酒集团改革的具体思路正在清晰。

2月23日,山西省国资委官网披露,省国资委与汾酒集团负责人签订了2017年度及2017~2019三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其中,目标提出2017年汾酒集团酒类业务的利润总额要达10.48亿元,同比增长25%;按酒类收入排名,汾酒行业地位不低于第七名。至2019年底,汾酒集团酒类营收目标为103.74亿元,酒类利润总额达16.38亿元。

按照上述目标推算,2016年汾酒集团酒类利润总额应在8.38亿元左右,而2019年达到16.38亿元的目标,则意味着3年中该集团酒类利润总额的增幅要达到95%,近乎于翻倍。

国资改革研究专家祝波善认为,汾酒的改革意味着对企业经营管理手段和方式的改变。国资专家李锦则认为,汾酒集团改革的动作将促使外在市场动力与内在企业动力的结合,有助于酒企的市场化发展和营收提升。

截至发稿,汾酒集团及旗下上市公司山西汾酒均未对此予以置评。

酒类利润目标3年增长95%

汾酒集团是山西省属国有独资企业,目前业务以白酒生产销售为主,旗下知名白酒品牌包括汾酒、竹叶青和杏花村。

在2月9日山西省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一新提出国企改革的核心在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后,2月13日王一新赴汾酒集团调研,2月23日,汾酒集团在山西太原签订了2017年度及2017~2019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除了上述酒类营收、利润目标之外,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还提出,至2019年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目标为107.6%,在此期间还将积极推行员工持股改制试点,力推汾酒集团整体上市。

对于利润在3年中近乎翻一番的目标,在业内人士看来,清香型白酒的行业趋势正在“抬头”,汾酒集团的目标设定也出于对整个行业的趋势预判。白酒专家孙延元觉得,上述增幅显得“问题不大”。

背靠大型国企的汾酒,此前在中高端品类中的表现却并不突出,孙延元称其为“潜水”,意即企业规模属于一线,但品牌定价则居于二线之列,企业规模与产品定位显得有些不相称,这种不匹配的状况也算得上是沉疴旧疾。

孙延元坦陈,汾酒目前在100~ 300元区间产品的市场已比较稳定,但在高端领域的大单品上几乎是缺位的;在企业设立具体目标、推进改革后,若逐步发展高端白酒单品,则可能与洋河、五粮液、茅台等同属大型企业的高端白酒形成格局上的竞争和再分配。

汾酒集团董事长领“军令状”

在2017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还提到,山西省国资委表示将按照考核目标对汾酒集团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目标25%以上的,省国资委将给予董事长特别奖励。不过,“完不成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解聘乙方(即汾酒集团)董事长。”

这样的“军令状”在国企改革的进程中显得颇为罕见。祝波善对此认为,国资监管部门对下属企业提出比较高的业绩增长目标,同时采取较为严厉的方式去督促其实施,这对企业而言或形成了一个倒逼机制,推进企业完成有效的改革举措,促使其提升资产的运营效率。

在汾酒集团改革的具体内容中,山西省国资委还向汾酒集团的董事会下放了八项权利。据山西省国资委消息,放权内容包括:汾酒集团将有权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有权决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董事会有权行使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的解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等权利。

就放权一事,祝波善表示,国资委的定位应作为监管者和产权的代表人,这或是发展方向之一,在此背景下放权给企业有其积极意义。

而李锦认为,在此前的改革中时常出现内在动力不强、无具体时间规划的现象,山西省目前在汾酒集团的改革中已经有效规避了上述问题。李锦还表示,此次汾酒改革,意味着来自市场的外部动力与企业改革的内部动力共同发挥作用,这能够帮助企业真正地适应市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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